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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安葬的男生”案:殡仪馆减免10万元尸体保管费”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3-27 03:30:03 浏览:

11月2日,成都商报-红星信息报道的“无法安葬的20岁大学生:母亲要求“死亡说明”16年,尸体保管费近20万”备受瞩目。 报道发表后,善意的人同情死者母亲胡月琴的遭遇,到殡仪馆将儿子的遗体取出,让他埋葬。

11月15日,胡月琴告诉记者,他为儿子举行了告别仪式,并举行了遗体火葬。 另外,上海市宝山区殡仪馆考虑到她的困难,减免10万元遗体保管费防腐,她只需支付98600元。 胡月琴说,如果好心人给了她20万元的援助,她会全额退钱,让这些钱能够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 “我没有后代,这几年有养老金,还能凑合着生活。 ”。

关于医疗费的欠款,胡月琴没有否认。 2005年3月,相关部门决定暂缓支付不足的医疗费,并告知记者,由于决策中没有设置暂缓时间,被认为是“无限期暂缓”。 之后,如果接到恢复法院的通知,或者相关部门变更了搁置的决策,她将按照规定支付。

成都商报-红星信息称,今年68岁的胡月琴是同济大学印刷厂的退休员工。 2003年4月3日,她陪同大学毕业的儿子李奇乐到本院就诊,儿子当天被诊断为急性重症胰腺炎,随后病情恶化,做了多次手术,53天后死于20岁。 当时,为了给儿子治病,她花了40万元以上,但该医院还是有12.4万元的医疗费。 胡月琴表示,由于医疗费用不足,医院没有出具儿子的“死亡说明”,曾多次写信给院长,承诺尽快还债,但还是没有结果。

之后,对医院的愤怒感到可疑,开始写信告发“本院医疗杀人”。 但医院否认发生医疗事故,于2003年9月将胡月琴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不足的医疗费。 一审、二审医院都胜诉,法院执行判决时,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来信表示,为了不激化矛盾,暂缓了法院判决的执行。

之后,胡月琴进行了长达17年的“拉锯战”。 年,老伴突然心梗去世,胡月琴有点措手不及。 “我也老了,只有尽快搞定儿子的后事,才能安心离开。”胡月琴说,她必须改变主意,要求“死亡说明”,而不是固执地认定“医院医疗杀人”。

之后,经过多次访问上海市反映情况,2019年1月,上海市卫健委致函,胡月琴获得儿子的“死亡说明”(复印件)。 但是,17年遗体冷冻保管费已经接近20万元,来不及收养儿子。 昨天,胡月琴向记者强调,现在儿子被埋葬,但她和医院的纠纷还没有结束,她将继续向律师向医院负责,追究她支付的遗体防腐费和精神赔偿费。

成都商报-红星信息记者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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