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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0年底城市公共行业新能源汽车比例超过80%”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5 04:54:02 浏览:

杭州车管所进行汽车检查。 (资料图,与图像文字无关)张斌摄

记者13日从浙江省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该委员会主导制定的《促进浙江省汽车费用的若干意见(—2022年)》,浙江省到年底,将向浙江城市建设区公共行业车辆提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截至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的汽车。 各地将对新能源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买补贴。

为了增强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保证资源循环利用畅通,《意见》提出加快淘汰更新旧高排放车辆,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规范二手车流通,扩大出口等措施。

在车辆淘汰更新方面,浙江提出,到年底,环卫、邮政配送等行业国家3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率将达到25%以上。 到2022年底,上述车辆淘汰率达到50%以上。 另外,将存量燃料卡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发放许可证。

为了促进汽车支出,浙江政府部门也将提供各种财政支持,包括对汽车“下乡”等的财政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自愿提前报废公共行业的旧车辆和二手车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各地鼓励研究“汽车下乡”配套政策,引导农村居民将报废汽车三轮汽车配套用于汽车购买。

另外,《意见》规定,到2021年底,累计淘汰国3以下排放标准的运营柴油卡车将提交30%以上,提前报废国3以下排放标准的运营柴油卡车将为一辆车提供该省财政1万元补助。

在二手车流通方面,浙江省鼓励扩大二手车出口市场。 据了解,报关一体化制度要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诉求自行选择出口报关地和出境口岸,建立便利化报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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